高校学生事务管理工作
第一篇:高校学生事务管理工作
高校学生事务管理案例分析之问题学生管理
上一篇 / 下一篇 12-05-28 16:58:02 / 分类 [导员爱科研] 阅读(92)/ 评论( 0 ) / 分享 加为好友
(三)日常教育管理之问题学生案例分析 在高校学生日常教育管理工作中,做好问题学生的教育与管理工作至关重要,既关系到高校自身的安全稳定,更关系到国家、社会、家庭的和谐与稳定。
1、什么是问题学生:
“问题学生”一词最早出现在日本, 在美国称之为“表现能力与潜在能力之间存在差距的学生”。在我国,20 世纪80 年代称他们为“差生”,90 年代叫做“学困生”,90 年代中期,“问题学生”得到极大的关注。
杨怀甫在《对当代问题学生个性缺漏的若干思考》中指出:“从心理学与行为学的角度来看,问题学生是指在思维模式、心理状态和行为方式方面与众不同,他们大都不被学校、同学和社会所认同。”薛浩在《高校“问题学生”及其思想政治工作》中指出:“问题学生就是指学业、行为、心理、生理和情绪上存在者偏差与不足,并需要他人的帮助才能解决问题的学生。”冀学锋在《沉重的边缘:“问题大学生”的内涵和成因解读》中把问题学生定义为“在教育过程中,由于存在某些使教育结构和环境失调的障碍因素的影响,可能表现出问题行为的大学生。”我们把“问题学生”界定为:个体在发展的过程中出现了某些方面自己不能平衡的暂时的冲突与矛盾,导致表现能力与潜在能力出现差距,需要外界的关怀才能得到更好发展的学生。基于这样的认为,我们还认为“问题学生”具有以下三个特性:一是暂时性即问题是在某个时间段内产生的,随着问题转化的成功而结束;二是差异性即“问题学生”的表现能力与潜在能力不一致;三是关怀性即“问题学生”在面对冲突与矛盾时自己无法平衡,需要外界的关怀才能解决“问题”,获得更好的发展。在我们的学生事务工作中,我们发现“问题学生”大致有以下几类:学业困难型、心理障碍型、网络成瘾型、恋爱型、家庭变故型、家庭经济困难型、生理缺陷型、违纪违法型等。
今年5月以后,北京大学将在全校推广实施对“重点学生”进行学业会商的制度,包括学业困难、思想偏激等十类学生将被纳入会商范围。其中对于“思想偏激”学生进行会商,引起了不少北大学生的争议。
从去年11月起,北大在医学部、元培学院开始试点学生学业会商制度。会商的“重点学生”包括:学业困难、思想偏激、心理脆弱、经济贫困、学籍异动、生活独立、网络成瘾、就业困难、罹患重大疾病、受到违纪处分等十类学生。
“问题学生”违背主导教育规律和社会规范,对教育、教学的正常秩序构成一定的威胁,给自己和他人带来消极的影响。高校“问题学生”逐年在增多,高校教育者、管理者如果不及时进行引导、教育、转化,“问题学生”会变成悲观厌世者,甚至会演变成社会问题,高校辅导员有责任、有义务转化好“问题学生”。
2、案例回放 【案例一】:黄某,男,2009级学生,该生因幼年生病导致右腿行动不便,身体的缺陷让他沉默寡言,在寝室里很少与同学交流,自卑、学习没有动力,而且多疑,同学关系也比较紧张,只要同学聊到跟身体缺陷有关的话题,都会认为是在说他,于是心里苦闷,不能集中精力学习。入学一学期后,这名学生学习成绩迅速滑坡,出现三门课程考试不及格。第二学期一开学,该同学就想申请退学。经辅导员、班主任与其长时间交流后,该生自卑心理有所改变,对待学习和未来较有信心,学习步入正轨,第二学期没有考试不及格现象。 【案例二】:陈某,男,江西泰和人,2007级专科学生,该生高中学习成绩优秀,一直名列前茅,但高考前一个月左右开始上网,看黄色录象,成绩直线下降。该生所在班级是学校的重点班,班级同学当年高考全部考上二本以上专业,只有ⅹⅹⅹ录取了赣南师范学院专科专业。该生入大学以来学习没兴趣,继续迷恋网络游戏,经常不上课,成绩每况愈下,出现多门课程考试不及格,2008年休学一年,2009年复学后,情况有所好转,但好景不长,恶习不改,学习成绩还是没进步,濒临退学的边缘,2010又休学一年,2011年再次复学。 经相关人员采用多种措施,该生学习状态有所好转,网瘾有所减弱,化解了退学危机。 【案例三】:宋某,女,贵州毕节人。该生积极上进,对自己要求严格,学习成绩优秀,但由于缺乏自信心 ,担心言语失当而遭人轻视,无法与人正常交流,内心极度苦闷。同时对同学的语言和行为过分敏感,经常以为同学在背后议论她,导致寝室关系恶化,与寝室成员皆有争吵,多次调换寝室还是无济于事。 经教师多次与其交流和开导后,逐渐能够与同宿舍同专业的同学教师正常交流,同学关系有所好转。
3、怎么转化“问题学生”: 首先辅导员要深入学生,了解学生思想行为动向,在初期解决问题。问题都有其形成的原因,并且往往会经历一定的过程 如果在问题产生初期能够及时加以注意和干预,将会大大降低这些问题所产生的后果。 针对这一点,辅导员可以采取以下三种方式: 一是建立班级信息员联系机制,通过班级信息员及时掌握学生思想和行为动态; 二是建立班级心理委员,通过心理委员及时把握学生的心理异常情况;三是应经常深入到学生当中,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事实证明,辅导员了解学生,及时掌握学生情况,往往会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如若忽视这一点,则有可能导致难以预知的严重后果。
其次辅导员善于发现“问题学生”身上的闪光点,“多欣赏学生的优点,少挑剔学生的缺点”,帮助其树立自信。“问题学生”往往缺乏自信心,同时很容易受到集体的排斥冷漠,从而感受不到集体的归属感和安全感,无法产生平等和谐的同学关系,很容易成为学习生活方面的局外人,进一步影响其自身缺点的改正。但是,事实上任何人身上都有闪光点,只不过在“问题学生”身上,其优点被缺点所掩盖。 作为辅导员,应该善于发现这些学生的优点,鼓励其积极发挥长处,帮助树立自信,进而带动其缺点的改正。 要帮助学生客观评价认识自我,使其了解到人无完人,每个人身上都有这样那样的缺点,要学会善于归结自己的努力和能力,从而实现自身目标和价值。 例如有一部分学生,学习成绩很差,旷课现象严重,但是却有较好的艺术才华,通过鼓励其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发挥特长,展示才华,可以带动他们改善缺点。
第三,建立与家长的长效沟通机制,找出产生问题的深层原因,对“问题学生”对症下药。高校“学生问题”的产生,往往与其家庭环境有很大的关系。 家庭在学生教育中起着不可忽视不可替代的作用,不同家庭背景会造就不同的学生性格特点、认知和行为方式。 一定意义上,高校教育是家庭教育和中学教育的延续,因此有必要建立学校家庭联系机制,以便更好的帮助学生改正缺点,克服困难。 通过沟通,家长可以及时了解学生在学校期间的各方面表现,以便更好地配合学校教育;学校也可以从家长获知学生的成长经历,家庭教育环境等,以便能够更加全面的了解学生,理清一些问题产生的原因,从而采取合适的方式,针对性地帮助他们克服困难,做好“对症下药”,并形成共同转化“问题学生”的合力。
第四,辅导员要加强与学生的思想交流,引导其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当今社会发展迅速,社会复杂而现实,浮躁气氛严重,学生正处于身心的发展期和成熟期,很容易受到外界的影响或干扰,从而容易导致其建立不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对其未来发展产生不利影响。作为辅导员应充分发挥思想导师的角色,用正确的观念教育人,用容易被接受的方式引导人,用具有说服力的事例感染人。同时在教育过程中应该平等善待每一个问题学生,缩短与学生的距离,不抛弃,不放弃,用宽容而人性化的态度帮助他们积极发掘潜力,改正缺点。 第五,建立完善的学生管理机制,从制度上约束“问题学生”的产生,更要有制度保证转化“问题学生”。转化“问题学生”不是辅导员一个人的事情,而是一项系统的教育工程,需要一个良好的制度环境和人文环境,即完善的学生管理机制以及良好的校风班风学风环境。 如果学校有一套完善的管理机制,并且让学生从入学开始就能够清楚了解,那么学生触犯纪律违反制度的几率就会降低很多。当然,在制度管理的同时,老师应该给予学生积极的人性关怀,能够做到换位思考,设身处地地为学生解决实际困难,依靠制度来转化“问题学生”。
近几年来,赣南师范学院经过摸索,探讨出了一套比较完备的“问题学生”转化制度,我们在2011年颁布了《关于在辅导员、班主任中实施“知生工程”的意见》,实施了《赣南师范学院学生工作“十必谈话十必联系”制度》,每年定期开展“自强女生”主题教育活动、“遵纪守法,珍爱生命”主题教育活动等,从制度上预防“问题学生”的产生,更从制度上保证了“问题学生”的转化。
附:赣南师范学院学生工作“十必谈话十必联系”制度 (试行)
为了落实推进“知生工程”,使辅导员、班主任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更加深入细致地做好学生教育和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与学生家长的联系,动员和组织学生家长与学校一起共同做好育人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生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班主任必须找其谈话,并根据谈话情况提出是否由辅导员再谈: 1.随意旷课累计达8学时,或任课教师等反映该学生情况异常,应予谈话者; 2.一学期出现一门补考或累计不及格达2门,但未达到书面学业警告者; 3.一学期累计两次晚归或一次漏宿,或在外租房者; 4.擅自离校达一天者;
5.在学习和休息时间,经常在寝室内玩电脑、打扑克,或经常从事其他与学习、休息无关的事情,影响其他同学者;
6.举债进行超出自身经济能力的高消费,或男女在校园公共场所有不雅行为并在同学中造成较坏影响者;
7.有酗酒、打麻将和其他轻度违规、违纪行为者;
8.学生因家庭发生重大变故或其他原因造成思想波动较大,或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影响正常学习、生活者;
9.有情绪急剧变化,或心理异常倾向者;
10.出现其它异常情况,班主任、辅导员认为有必要谈话者。
二、学生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班主任、辅导员或分管学生工作的党总支副书记与之谈话,并联系学生家长:
1.一学期累计两次夜不归宿、或三次晚归,或在外租房,经教育无效者; 2.擅自离校一天,并未能联系上学生本人或未知其行踪者; 3.心理异常或有精神疾病者;
4.受到校纪处分或治安处罚等违纪违法行为者; 5.不按规定交纳学费、学杂费者; 6.生病住院者;
7.因各种原因经常不上课,经教育无效者;
8.学生提出休学、退学、延长学习年限申请,或受到学业警告、留级、退学处理等学籍异动者;
9.不能按时毕业者; 10.出现其它异常情况,班主任、辅导员或学院认为有必要联系家长者。
第二篇:大学生事务中心工作职责
宿州学院大学生事务中心工作制度
一、工作宗旨:方便学生办事、解决学生困难、维护学生权益、促进学生成长。
二、服务承诺:热情服务,及时高效,不推诿,不拖延。
三、工作人员应穿戴整洁,正确佩戴工作牌,按照各单位座位牌摆放处上岗服务。
四、工作人员接待来访学生时,应热情、耐心,及时处理学生请求事务,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拖延。
五、入驻中心各职能部门必须按照要求安排好工作人员,不能出现漏岗、缺岗;工作人员应按时上下班,中途不得擅离工作岗位。
六、工作时间切勿聊天、嬉戏或从事规定以外的事情;不得在大厅内大声喧哗,不得干扰他人工作;不得处理私事,不接待私人来访。
七、工作人员应自觉爱护大学生事务服务中心的所有公物,保持工作环境的整齐、清洁、安静,努力创造一个宁静、温馨、高效的办公场所。
八、工作人员应自觉做到人走灯灭,及时关闭空调、排气扇、电脑等电源,厉行节约。
九、大学生事物中心的负责人负责中心事务的总体协调、考勤、接听电话、清洁卫生等。
十、本制度适用入驻大学生事务服务中心的全体工作人员。
二〇一二年四月九日
1 宿州学院大学生事务中心工作职责
一、在校党委、行政的领导下,全面落实学校的工作部署,坚持育人为本,竭诚服务学生。
二、组织、协调各入驻单位服务项目工作的开展,为入驻单位在服务大厅开展工作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
三、与入驻单位加强沟通与交流,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增进友谊,促进工作,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
四、制定事务中心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督促检查各窗口工作人员执行规章制度情况,分析研究实施中遇到的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具体措施。
五、组织各入驻单位在服务大厅的工作人员认真开展理论学习和业务培训,提高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
六、及时向学校领导和入驻单位的负责人反馈工作人员在服务大厅工作开展的情况。
七、对各入驻单位在服务大厅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考核。
八、与各二级学院保持密切联系,及时了解学生的相关要求和信息,做到有的放矢地开展工作。
九、及时发布和学生事务相关的信息,做好学生事务的受理和信息反馈工作。
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〇一二年四月九日
服务承诺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努力践行“善心、善言、善行”教育理念,牢固树立育人为本的教育理念,建立创新、务实、高效的工作机制,搭建平等、沟通、和谐的工作平台,全面提升服务水平,更好地为学生健康成长成才服务,特制订先锋岗服务承诺:
一、以方便学生办事为目标,以满足学生的成长成才需求为目的,急学生之所急,想学生之所想,努力解决学生成长成才中的实际问题,在实际工作中体现育人为本的工作理念。
二、爱岗敬业,忠于职守,遵章守纪,勤奋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
三、求真务实,高效进取,礼貌热情,耐心细致,不推诿、不拖延,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让学生放心满意。
四、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树立全局观念、服务观念,树立优良的工作作风。
五、严守规章制度,规范办事程序,遵守工作时间。
六、仪表整洁、庄重、大方得体。
七、提倡普通话,文明用语,保持办公环境清洁、优美,营造良好育人氛围。
二〇一二年四月九日
宿州学院大学生事务中心部门窗口及工作人员考核办法
为加强大学生事务服务中心的科学化、规范化管理,进一步强化窗口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结合部门工作实际,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形式与内容
形式:采取百分制,每学期考核总评一次。
考核内容:工作纪律、行为规范、服务态度、服务对象评议四个方面。具体考核指标如下:
二、考核内容
1、工作纪律
(1)窗口工作人员按时上班,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空岗,有事向中心负责人员请假。
(2)服务台面、办公桌面、地面、电脑等保持清洁,办公用品摆放整齐。 (3)按时参加中心组织的各类学习、培训等活动,不无故缺席。
2、行为规范
(1)严格遵守中心规章制度和行为规范,工作时间认真的为学生服务。工作时间不在工作岗位吸烟、打瞌睡,扎堆闲聊、大声喧哗等。
(2)着装整洁,配证上岗,举止大方得体,礼貌热情,认真细致的接待办事学生。。
3、服务态度
(1)对待服务对象要主动热情、耐心周到、解释全面,使用文明用语
4 等。
(2)服务对象提出意见、建议和批评时,认真做好政策的宣传和解释工作,不与其争辩或争吵,重大问题及时向服务中心负责人员汇报,并共同协调予以解决。
四、奖惩措施
按照进驻单位30%的比例进行先进集体及个人的评选。学期考核为优秀者,授予“红旗窗口”和“优质服务标兵”荣誉称号。连续两学期考核优秀者,授予“优秀服务工作单位”和“服务先进工作个人”荣誉称号。考核等级为不合格的单位,限期整改。工作人员被评定为不合格等次的,要按有关规定退回派出部门。其考核结果可作为部门对所派人员表彰、晋职、晋级的依据之一。
五、附则
1、本办法由大学生事务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2、本办法自2012年4月9日起实行。
宿州学院大学生事务服务中心
二〇一二年四月九日
大学生事务服务中心进驻单位及工作人员考核评分实施细则
重庆医科大学学生事务中心首问负责制度
为加强工作作风建设,增强工作人员的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水平,防止工作中出现推诿、扯皮现象,更好地为学生提供方便、快捷、满意的服务,特制定本制度
一、首问负责制适用于进驻中心的各部门工作人员。进驻中心工作人员由各职能部门选派,必须保证在工作服务日到岗。
二、首问负责制是指最先接待学生咨询或办理业务的进驻中心工作人员,要负责为学生办理或引导他们办理所需服务。最先接待学生的工作人员为首问责任人。
三、首问责任人的责任
1.服务对象到中心办理事务或电话咨询,其要求办理或咨询的事务,属于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内能够解决的,首问责任人应当及时办理,热情耐心地解答服务对象的询问。
2.服务对象提出办理的事项不属于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的,但属于进驻中心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应当主动告知其他部门工作人员;部门工作人员暂时不在岗,首问责任人应该立即帮助联系相关人员。
3.服务对象需办理的事项不属于进驻中心部门职责范围的,首问责任人应当耐心解释,并尽自己所知给予指导和帮助。
4.属于电话咨询的,首问人应按上述原则给予答复;属于举报或投诉的,首问人应将反映的事项、举报或投诉人姓名、联系电话等要素记录在册,并按有关规定及时处理。
5.首问责任人在接待服务对象时,应礼貌、热情,使用文明用语;要为服务对象着想,不得冷漠待人,不得推诿扯皮,要充分体现进驻中心工作人员良好的品质、素养和乐于助人的精神风貌。
四、接待和处理学生事务时,应当一次性告知服务对象所要办
事项的依据、时限、程序及所需的全部材料或不予办理理由;对手续、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一次性告知其所需补正的手续和材料等;对其所办事项涉及多个部门或相关手续、材料不齐全,经办人应及时帮助其咨询了解并将结果告知学生,不能一推了之。
五、首问负责制要求进驻中心的工作人员必须熟悉进驻中心部门的办事程序和工作流程,强化职业道德意识,提高服务水平和业务技能,不断提高办事效率。工作人员工作情况纳入所在部门工作考核。
六、违反首问负责制的处罚。有下列情节者,经查实,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处理。 1.首问责任人未及时将服务对象拟办的事项移交给有关人员;
2.有关人员未及时与服务对象联系,研究解决对方问题的或未在时限内完成的; 3.冷漠对待服务对象,应当告知而没有明确告知有关事项的; 4.对服务对象要办理事项推诿扯皮、不负责任的; 5.对服务对象态度恶劣,使用文明忌语的。
为规范行政审批服务大厅(以下简称大厅)各服务窗口的考核管理,根据《武隆县行政审批服务大厅服务窗口与工作人员考核暂行办法》,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考核形式与内容
形式:采取百分制(附加10分),每月考核一次,年终总评。
内容:对纪律行为规范、服务态度、服务质量、廉洁自律进行综合评议(附加)。具体考核指标如下:
(一)劳动纪律(20分,扣完为止,下同)
工作人员无故迟到、早退,每次扣2分;旷工,每次扣5分;窗口出现空岗,每次扣3分;
工作人员在工作时间内,出现串岗聊天、玩电脑游戏、在大厅内吸烟、嬉闹、吃东西、睡觉等现象,每次扣1分。
(二)行为规范(10分)
工作人员违反上岗行为规范,出现上岗不佩证,着装不规范,服务用语及行为不文明等现象,每次扣1分;
(三)服务态度(20分)
因工作人员态度不好,引起服务对象投诉的,每次扣3分;与服务对象争吵的,每次扣3分;情节严重的,加扣3分。
(四)服务质量(30分)
1、办件应收未收,每次扣5分。
2、办件超过承诺时限,每超一天扣3分。
3、办件涉及有关部门,不主动协调服务,而要服务对象去办,每件次扣3分。
4、对答复件认定不当,每件次扣2分。
(五)廉洁自律(20分)
工作人员在服务过程中有"吃、拿、卡、要"等不廉洁行为的,一次扣10分,并通报批评。违反大厅有关收费管理规定的,每次扣5分。
(六)综合评议(附加10分)
由大厅考核小组对各窗口的劳动纪律、服务态度、服务质量和办件数量等方面情况进行综合评议,"优秀"得10分,"良好"得5分。
二、考核评定与奖惩
大厅根据每月窗口考核评定结果,当月考评得分前三名的为"红旗窗口"。考核得分低于60分的应立即进行整顿。
年终大厅根据月度考核等次进行总评,评出当年度"红旗"窗口,给予一定的物质和精神奖励。
三、考核组织与实施
大厅成立考核小组。组长由管理办公室负责人担任。管理办公室承担服务窗口考核的具体工作。
月度考核,经考核小组审核后,提出考核等次意见。
年度考核,经考核小组分月考评,提出考核等次后,由管理办公室主任会议确定。
泉州市行政服务中心流动红旗窗口及先进个人评比暂行办法
为加强行政服务中心的规范化管理,进一步落实工作责任制,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鼓励先进,鞭策后进,树立中心的良好形象,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一、评比原则
评选本着“客观、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二、评比对象
流动红旗窗口评比对象:进驻中心各部门窗口。
先进个人评比对象:进驻中心全体工作人员。
三、流动红旗窗口评比标准
设基本分100分,具体从工作纪律、服务质量、业务管理、信息报道、服务对象评议五个方面进行评比。考核时在各自基本分的基础上进行扣分或加分。
(一)工作纪律(8分)
窗口工作人员严格遵守《泉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考勤制度》等中心有关工作纪律制度,得8分。 1.上班迟到或下班早退的,每人次扣1分;请假不按规定履行手续的,每人次扣1分;上班时间无故离岗的,每人次扣1分;缺勤半天的,每人次扣2分。
2.对外服务窗口缺岗或窗口没人代办影响审批服务工作正常开展的,每次扣2分。 3.中心组织的各类学习、培训等活动,无故缺席的,每次扣1分。
4.中心组织的联审会或联合踏勘,窗口工作人员迟到10分钟以上的,每次扣0.5分;无故缺席的,每次扣2分。
5.上班时间在工作岗位吸烟、打瞌睡等,经发现每人次扣1分;上班时扎堆闲聊、泡功夫茶,影响正常工作的,每次扣1分;窗口工作人员在服务大厅禁烟区吸烟(吸烟区、室除外)的,每次扣1分。
6.上班时间在工作岗位上网玩游戏、聊天、看影视、炒股票、听音乐等,经发现每人次扣2分。
8 7.中心巡查工作小组巡查办事大厅时,发现办公用品摆放不整齐,有乱扔烟头、乱丢纸屑等不良行为,经指出仍未纠正的,每次扣0.5分。
(二)服务质量(12分)
窗口工作人员严格遵守《泉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服务规范》,得8分。 1.窗口工作人员未佩证上岗或窗口没有按规定摆放桌牌的,每发现1次扣1分。
2.服务态度不好或与服务对象发生争吵的,经查实,属窗口人员态度不好引起争吵的,每次扣2分;接待服务对象或接听电话未使用文明礼貌用语的,每人次扣1分。
3.受到服务对象投诉,经查实,窗口工作人员有过错责任的,每次扣5分。窗口被报纸、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曝光或点名批评经查实的,每次扣5分。
4.经效能办等有关部门明察暗访中发现窗口存在问题的,经查实每次扣5分。
5.凡有服务对象反映服务态度、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方面好人好事,视情况每人次加0.5-2分。窗口积极为中心建言献策,被采纳的,每则加1分。
6.窗口收到服务对象表扬信、锦旗,确有先进事迹,并由中心主任办公会确认的,每件加0.2分(季度累计最多加至1分)。
7、窗口受报纸、电视等新闻媒体表扬,市级每次加2分,省级及以上每次加4分;被授予荣誉称号的,市级每次加2分,省级及以上的每次加4分。
8.经查实,有吃、拿、卡、要等不廉洁行为的,每次视情况轻重扣5-10分,并取消本期参评红旗窗口资格。
(三)业务管理(70分) 1.办件管理(42分)
窗口工作人员业务熟练,严格遵守《泉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审批服务操作规程》等中心有关办件管理制度,得42分。
(3)办件超承诺时限的,每件每超过1天扣2分。 上述扣分至本小项4分扣完为止。
(4)属退、补件,没有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退、补件管理的暂行规定》进行操作的,每件扣2分。已作补件处理,未向服务对象作详细说明或未向服务对象出具《补办件通知单》的,每件扣2分;已作退回件处理,未向服务对象充分说明理由或未向服务对象出具《退件通知单》的,每件扣2分。
上述扣分至本小项4分扣完为止。
(5)属全程式网上审批件,窗口收件没有严格按照市政府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网上审批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进行操作的,每件扣0.5分;属市县联动网上审批件,县级中心按规定要求上传后,窗口1个工作日内未做出处理的,每件扣0.5分。
上述扣分至本小项4分扣完为止。
(6)属绿色通道件,没有严格按照《泉州市行政审批服务“绿色通道”项目管理暂行规定》进行操作的,每件扣1分。
上述扣分至本小项4分扣完为止。
(7)属并联审批件,部门没有按照有关文件规定进行操作,造成联办件无法运作的,责任部门每件扣2分;应实行联办件,部门擅自改为串联办理的,责任部门每件扣2分;联办件超时办结的,责任部门每件每超1天扣2分。违反联审会有关规定的,每次扣1分。
上述加扣分至本小项6分扣完为止。
(8)属预登记件,部门窗口未按规定要求填写退回件、不予受理件的详细理由的,每件扣2分;部门窗口
9 未经过预登记窗口直接受理后走部门专网,没有走中心内网审批系统的,每件扣2分;部门窗口先行受理后直接走部门专网,办结后再叫业主到预登记窗口补登记的,每件扣1分;部门窗口未按规定要求完成全部审批流程操作的,或未及时对预登记件进行处理,导致系统自动清空或过号的,每件扣1分。由于窗口工作人员没有一次性告知服务对象应提交的材料或材料需修改的内容,造成服务对象2次以上往返,或造成不良影响的,每件扣3分。
上述加扣分至本小项6分扣完为止。
(9)未在2个工作日内答复中心在线咨询的,每件扣0.5分。 上述扣分至本小项2分扣完为止。 2.办事结果(15分)
办件规范,没有出现差错的,得基本分10分。
(1)承诺件提前办结率达到90%,每提高1%加0.2;窗口办件量位于中心前3位的,分别加3分、2分、1分;即办件量位于中心前3位的,分别加1.5分、1分、0.5分。
(2)窗口主动缩短审批承诺时限,或将承诺件改为即办件,每个项目加2分;窗口主动减少审批环节、申报材料的,每个项目加2分。
(3)属并联审批件,窗口严格按照有关文件规定进行操作的,每按时完成1件,牵头部门每件加0.2分,协办部门每件加0.1分。
(4)全程式网上审批件,窗口严格按照市政府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网上审批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进行操作的,每提前完成1件加0.1分。
(四)信息报道(5分)
窗口本季度没有报送任何信息的,该项得0分。
向中心报送有关业务和其他方面的信息,未被采用的每则加0.1分,被中心《工作简报》采用的,简讯每则加0.25分,窗口动态每则加0.5分,文章每则加1分;被市委、市政府办公室采用的,每则加1分,凡有市领导批示的,每则再加1分;被省级有关部门采用的,每则加2分,有中央、省领导批示的,每则加5分。
(五) 服务对象评议(5分)
根据申请人的评议结果,申请人满意率达100%,得5分;满意率达95%以上、100%以下,得4分;满意率达90%以上、95%以下,得3分;满意率达90%以下,得2分。评议结果未达到办件量的90%扣2分,未达到95%扣1分 (非平台数据录入未参与评议,不计入计算) 。
本办法所涉及的加、扣分至每小项分数加满封顶或扣完为止。
四、先进个人评比标准
先进个人必须符合下列四项基本条件:
1.模范遵守中心纪律,无迟到、早退、缺勤现象; 2.服务态度规范良好,没有被服务对象投诉;
3.窗口工作人员严格遵守《泉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审批服务操作规程》,没有出现办错件、超时办件、未办结先点击办结等行为;
4. 窗口工作人员申请人评议满意率90%以上。
五、评比办法及程序
1.流动红旗窗口实行季度考评制,每季度评比一次,采取定期考评与平时检查相结合的办法,将中心巡查工作小组的巡查记录作为考核评分依据之一。每次评比产生4-5个流动红旗窗口,采取依得分高低评选办法,如果出现窗口分数在80分以下,由中心给予通报并从80分以下窗口中评出黄旗一面。中心一楼的房地产交易与房屋权属登记发证处、地税耕契征收中心、房地产档案馆查档窗口每季度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单独评出1-2个
10 流动红旗窗口。
先进个人视情况每次评出若干名。
2.成立泉州市行政服务中心流动红旗窗口评比领导小组,由中心管理处领导、效能办行政审批监督科和中心管理处相关科室负责人、部分窗口审批科科长或负责人共同组成,负责流动红旗窗口评比。对评比得分相同或分数低于80分的达到2个或2个以上的,由评比领导小组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投票决定。评选出的流动红旗窗口和先进个人在中心例会上公布,并发给流动红、黄旗窗口牌及先进个人荣誉证书,同时上网、上墙公布。
六、本暂行办法由中心管理处负责解释,自二O一O年七月一日起实施,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第三篇:学生事务管理办公室工作总结
伴随着2011年元旦钟声的悄然临近,团委学生会2010年下半工作也将告一段落。回顾过去的点点滴滴,我感触破深。本学期是团委学生会工作较为艰难的一个学期,面对种种不利的现实因素,团委学生会在李书记和张书记的带领下决定改革学生会,改变学生会的不利局面。于是,团委学生会新的结构框架开始酝酿。在这种条件促使下,团委学生事务管理办公室伴随着新的结构框架应运而生。
作为团委的新成员,学生事务管理办公室在成立伊始,认真的贯彻团委办公室“团结、协作”的工作指导方针,在接下来的一个多月的时间里,积极的融入到团委这个大家庭来。在新的环境下,学生事务管理办公室以团委为中心,以协调各部门工作为主线,以努力做好每件事情为基本出发点,开始着手开展了一下工作:
一、稳固并发展了学生事务管理办公室的内部工作成员,建立起一个工作能力强大的队伍,为以后各项工作的展开打下坚实的人才基础。
二、建立并完善了《学生事务管理办公室值班制度》 ,在认真执行完成团委学生会工作的同时,积极协助老师监督、检查教学区域,处理学生的一些突发问题。
三、先后协助学生会成功开展了“‘树形象,展风采’校园篮球赛”,“罗希英语讲座”,“模拟职场面试”和“迎元旦文艺晚会”,等
一系列丰富多彩的校园活动。
作为一个新成立的部门,学生事务管理办公室成员在与学生会成员团结协作的同时,认真监督活动的流程,为各项活动的有序进行提供了保证。同时,团委各部门成员在活动中表现出了积极的主动性,一个部门举办活动,各个部门都积极响应,力所能及的给予帮助,他们高度团结协作的精神,在让我感慨的同时,更深深的感动了我,感动着我们大家庭中彼此每一个人的心。
在过去一个学期的工作中,由于时间短暂,工作经验的缺乏,我们也深知还存在些许的缺点和不足,现总结如下:
第四篇:学生事务服务中心6月份工作计划
激情的五月已经在充实而忙碌的日子中悄然而过,学生事务服务中心也迎来一个火辣的六月。在五月份,部门积极认真地执行学院团委的各项文件精神,响应和配合学院团委的工作号召,扎扎实实地推进各项工作,部门奏响青年五月的时代强音。在新的一月,学生事务服务中心将继续开拓思维、结合实际、求真务实,继续以高昂的工作激情和饱满的热情以及对学生工作高度负责的态度,在学院团委指导下,进一步扎实推进各项工作,现将学生事务服务中心六月工作计划汇报如下:
1、学校考试周临近,部门将积极大力开展考风考纪教育系列活动,要求各班级开展诚信考试主题教育班会,引导学生认真复习,诚信考试,同时加强寝室的学风的创建,尽量让大家去教室上晚自习,别把时间浪费在寝室里。
2、在全国消防日来临之际,部门将在学生寝室中开展消防知识宣传展览,树立起大家寝室防火放电的意识,避免不必要的事情发生。
3、六月是毕业的季节,为了能够给学弟学妹做好榜样工作,将邀请一些在大学期间寝室表现好的毕业班班级生活委员与0
8、09各班生活委员进行交流,把他们的工作心得给我们大家分享。
4、这一个月是天气开始变热的季节,寝室用电等安全隐患都会导致火灾,为了学院寝室创建取到很好的成绩,我们将对这些情况采取一定的措施,保证寝室的用电安全。
5、在期末将近的时段,为增加部门的成员的凝聚力,保证各项工作得到顺利进行,将按时召开部门例会,增加大家的交流,把成员之间的感情上升一个台阶,也可以采取一些体育活动,大家一起参加。
资环学院学生事务服务中心
2011年5月24日星期二
第五篇:大学生暑期律师事务所工作总结
引导语:工作总结往往是集精华和糟粕于一体的报告,集智慧和才能于一体的报告,集专业和水平于一体的报告。下面是的小编整理的大学生暑期律师事务所工作总结,欢迎大家前来了解。
去律所实习之前,我心目中的律师想象应该是这样的:西装革履,气宇轩昂,睿智机敏,每天开着BMW,出入豪华的写字楼,而后在窗明几净的办公室内会见当事人,逻辑清晰,谈吐不凡……但是,这近一个月的实习生活却让我的这种理想形象击得粉碎,让我有幸真正了解了这个神秘的真实的律师群体。
我所在的律所坐落于厦门市的商业中心,在一栋48层的写字楼内。根据国际惯例,此处隐去此所名称,姑且叫做T律所吧。这个律所大概有60多名律师,并且还有泉州,上海分所,这样算来,整个所至少有上百人。据调查:中国所有律所中,拥有专职律师过百的不足20家。所以,这个所的规模应该是比较大了,这个律所的律师群体现状应该具有一定的代表性。
据我观察了解,律师一般具有以下几个明显特点:
1,忙,工作压力大。
我进律所的第一感觉就是忙碌,最具有代表性的应该就是电话铃声了。我的责任律师有三个电话:一个小灵通,一个手机,一个座机。据我统计:他的座机每一个小时响一次,小灵通每二十分钟响一次,手机半小时左右响一次,这还不包括他主动打出去的电话。往往这边正和一个“王总”聊合同纠纷,那边座机响了,当事人又
向他咨询案件的进展情况,角色变化之快,令人叹为观止。
与“忙”相关的就是工作压力,律所一般没有固定的作息时间,都很自由。但实际上,加班也都是司空见惯,每次晚上6点多了,还有人在电脑前忙碌,整理材料,研读卷宗,很是辛苦。 2,知识更新快,知识面很广。
中国的法规更新很快,根据“新法优于旧法”的原则,律师必须要与时俱进,运用最新的法规处理案件。记得一个合伙人做过房地产纠纷案件,关于二手房交易税率问题,原来规定是5%左右,可国家正好与8月1号出台新规定,为打击炒房,把税率提高到近四倍。假如律师不能及时掌握最新法规,在诉讼中就会面临败诉的危险。 同时,律师实际工作中,会面临各种各样的案件,而这些案件中所牵涉到的知识都是你上课所不可能接触到的。比如你若对房地产不了解,你就不会知道房屋预测面积和实测面积的区别。就不会知道套内建筑面积和套内居住面积的区别。所以作为一名律师一定要有很广的知识面,要不断学习,不断更新自己的知识体系。
3,律师不一定要是一个辩论高手,但要是一个沟通高手。
在学校参加过很多辩论赛,演讲赛,曾经也天真的认为:作一名律师一定要伶牙俐齿,口若悬河。进入律所后才发现,这种想法其实是很幼稚的。
一定的语言表达能力的确是很重要,但不是最重要的。沟通能力才是更重要的,法庭上法官不喜欢你在那里滔滔不绝,罗罗嗦嗦,而是希望你能言简意赅的把你的观点恰如其分的表达出来。当事人也不需
要你在那引经据典,而是需要你能了解他,想他之所想,言他之所言。这就需要一种沟通能力,这可能也是一种口才,但这种要求比所谓的辩论口才要求高多了,培养起来也是很不容易的,需要你的知识,阅历,涵养……
4,律师是一种职业,仅仅是一种谋生的手段而已。
其实,律师仅仅是一种普通的职业,一种养家糊口的手段。社会赋予了律师太多的角色,比如维持正义,追求民主之类的。好像律师很崇高,很伟大似的,其实不然,律师也是普通人,也要吃饭,他们付出了自己的劳动,理应得到报酬,这就是一个简单的逻辑。当然,律师职业有他的特殊性,律师是联系普通人和国家机器的纽带,是公众的代言人。社会上不乏有象康健,王选这样的杰出的,有良知的优秀律师,不过大多数情况下,律师还是以一个普通劳动者的形象出现的,我们不应该把这个职业神圣化,也不应该对他们寄予过高的期望。 5,律师收入不均衡,”20/80”定律表现较突出。 关于律师收入问题,大家似乎都很感兴趣。在普通人眼里,律师是所谓的“金领”,是社会上的高收入阶层。的确,律师中有很多富豪,当律师也可能会成为富豪,但这个前提是你是合伙人,并且要有足够的案源。
一般挂靠律所的律师,即使说代理费可能成千上万,但是律所要拿走其中的大部分,一般律所都有规定抽成比率,T所是50%,一般的律所也是45%以上,这种抽成就叫做所谓的“管理费”。律师也会有很多的社会应酬,人际开销也比较大。同时,厦门也是一
个苛捐杂税很重的城市,这样以来,实际上最后到律师手里的钱并不是很多了。要真想成为所谓的金领,就要努力成为合伙人。成为合伙人的路径有两条:第一,自立门户,开一家律所。第二,一般律所都有内部规定,业务量达到多少可以申请成为合伙人,比如T所就规定:年业务量达到20W就可申请入伙。一般成为合伙人之后,律师的待遇遇马上就可以提高一个档次,真正的成为所谓的金领。
编后语:以上就是我这几天实习的一些心得,虽说是“管中窥豹”,但也“可见一斑”。律师的确是个很有挑战性的职业,对体力,智力要求挺高,需要有旺盛的精力,很高的情商。律师不如医生,医生愈老愈值钱,经验就是财富。但律师不同,我们社会现在正处于社会转型期,变化很快,更新淘汰也是很快,很多旧的套路,办事方法,很可能马上就被社会淘汰。所以老律师并不能有太大优势,作为一名律师,想好自己的退路也是很重要的。
本文就是由为您提供的大学生暑期律师事务所工作总结,希望供您参考。
编后语:以上这份“大学生暑期律师事务所工作总结”的工作总结内容就是这样子,希望对您写工作总结有所帮助!